补贴工作

洋河新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洋河新区 点击次数:334 发布时间:2018-11-2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洋河新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洋河新区农业发展科

2017年12月14日

2017年在市农机局和新区得正确领导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强化宣传、服务和监管,园满完成了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年度我区共使用结转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万元,已使用56.123万元,使用中央补贴资金占比为72%,余下21.877万元将接转2018年使用。

全区今年共使用国家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123万元,补贴农业机械指标确认书数: 54  受益户数: 41  机具数量: 61 台,其中中央补贴: 55.5930 万元,省补贴: 0.5300 万元。2017年在补贴资金使用量、享受补贴农机具的数量、受益农户数等方面,比2016年同比有所减少。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科学实施方案

为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省《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和市购置补贴相关会议精神,今年洋河新区成立了由区社会事业局、财政、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分别负责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以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监管、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农财两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购机补贴实施方案,下发《洋河新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全区各镇相应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下发的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做到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到人。

(二)强化廉政教育,及时培训指导

5月份全区召开了2017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会议总结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传达了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就2017年如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了安排部署,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作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警示教育,重新温习国家、省、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列举了近几年省内外发生的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并对案例进行了分析,要求大家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杜绝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在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我区切实加强了对各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指导:一是对各镇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二是从补贴信息中查找出可能存在问题的记录,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及时通知各经销商及乡镇购补工作经办人,要求他们及时核查和修改;三是及时解答工作实施中存在的疑问;四是仔细指导各镇规范购补资料、用户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强化政策宣传,推行信息公开化

一是以新区网站为依托,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平台,将洋河新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及投诉电话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购机农户清册在网上公开,让补贴工作彻底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农民机手明白、放心。

二是积极利用下乡之机,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共发放补贴政策宣传单3000余份,操作程序等挂图20余张,手机短信60余条,通过宣传,全区广大农机户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热情非常高涨,前来农机部门咨询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农户络绎不绝,为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做好政策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工作。

(四)强化申补程序,确保操作规范化

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来管理和运作,在落实中保证了“公开、公正、公平”。

一是及时审核受理申补资料并核实机具。按照区购机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各镇农服中心每月及时对申补农户的资质、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受理,符合条件的购机户或组织机构将在当月分别接受各镇和区级农机部门对其机具的在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的核实工作,切实杜绝套用身份证办理申补手续,机具私自倒卖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二是在整个购机工作中实行公告、公示制。即首先公告补贴的政策、条件和相关要求;其次是公示,对购置机具的农户在区网站公示信息栏中进行公示,在办理申补资金时,各镇将在购机户所在村组进行公示7天,内容是补贴对象名单及所购机型、补贴金额等。区购置办在公示期间,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处理电话咨询、信访、举报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社会事业局、财政相互协作,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区农机购置办在接到各镇上报申补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入户核实,并形成全区申补清册,由区财政部门再进行审核,按时将申补资金发放到购机农户“一折通”上。

(五)强化监督检查,推行监管常态化

为强化监管,我们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日常监管制度,把

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常态化。监管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求各镇农服中心对辖区当月申补机具,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逐台入户现场核实、公示和建档;二是对各镇上报的补贴机具,区购置办每月按不低于30%的比例数量深入农户现场核查留档;三是与财政部门联合,强化对各镇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及申补机具的在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四是强化对经销农机企业的监管,实现跟踪督察,做到三到位即:程序把关到位、跟踪检查到位、市场监管到位,确保购置补贴工作真正规范落实。

全年入户核实机具在位及使用情况6次,走访农机购置户29余家,核实机具余42台套,与区财政联合对各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并对农机经销企业进行了2次电话督查。

三、存在问题

还是存在补贴程序倒置,购机户不能及时报乡镇录入导致不能按省补贴办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程序,给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带来难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镇、各经销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和自有产品,采取送机具下乡、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广告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严格规范操作在农机补贴具体实施过程中,始终如一地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对购机户严格审查,把好初审关、公示关、核查关,确保这一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3、加强对财政补贴机具的管理。要继续开展以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等为重点的机具检查工作,根据购机清册随机抽查和走访调查购机户、销售企业。主要检查机具在位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卖机套取补贴资金情况及销售单位抬高机具销售价格或虚开发票等情况。

4、做好各镇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对各镇负责农机补贴业务的同志的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举办至少2次,进一步提高他们在此项工作的能力。